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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程序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2010年01月07

Tags:职称评审

一、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评审

1、学校召开会议,下达评审控制指标;

2、各单位按任职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他们进行述职答辩,进行民意测试投票,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

3、校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查;

4、专家测评(校专家组对申报破格、拔尖人员进行测评);

5、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查测评结果及确定正常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人员的限额名单;

6、学校下达限额指标,按限额指标交评审费、评审材料,论文送审;

7、学科评议组分组进行学术水平评议;

8、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会评审;

9、公示评审结果(两周),广泛听取意见;

10、学校下文确认任职资格,报教育部备案。

二、 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评审

1、学校召开会议,下达评审控制指标;

2、各医院按任职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他们进行述职答辩,请专家面试考核,进行民意测试投票,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

3、校职称办组织资格审查;

4、校职改领导小组听取资格审查情况汇报,确定限额名单;

5、学校下达限额指标,按限额指标交评审费、评审材料,论文送审;

6、学科评议组进行评议;

7、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评会评审;

8、公示评审结果(两周),广泛听取意见;

9、学校下文确认任职资格,报教育部备案。

三、 教育管理正副研究员评审

1、各有关单位对申报人员按任职条件初审后向学校推荐;

2、校职称组织资格审查;

3、校专家组(机关)测评;

4、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查测评结果,确定限额名单;

5、学校下达限额指标,按限额指标交评审费、评审材料,论文送审;

6、校教育管理高评会评审;

7、公示评审结果(两周),广泛听取意见;

8、学校下文确认任职资格,报教育部备案。

四、高级工程师评审

1、各有关单位对申报人员按任职条件初审后向学校推荐;

2、校职称办组织资格审查;

3、校专家组(工程)测评;

4、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查测评结果并确定限额名单;

5、学校下达限额指标,按限额指标交评审费、评审材料,论文送审;

6、校高级工程师高评会评审;

7、公示评审结果(两周),广泛听取意见;

8、学校下文确认任职资格,报教育部备案。

五、高级实验师评审

1、各有关单位对申报人员按任职条件初审后向学校推荐;

2、校职称办组织资格审查;

3、校专家组(实验)测评;

4、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查测评结果并确定限额名单;

5、学校下达限额指标,按限额指标交评审费、评审材料,论文送审;

6、校高级实验师高评会评审;

7、公示评审结果(两周),广泛听取意见;

8、学校下文确认任职资格,报教育部备案。

六、图书资料副研究馆员评审

1、各有关单位对申报人员按任职条件初审后,向学校推荐;

2、校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查;

3、校专家组(图书)测评;

4、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查测评结果,确定限额指标;

5、学校下达限额指标,按限额指标交评审费、评审材料,论文送审;

6、校图书系列高评会评审;

7、公示评审结果(两周),广泛听取意见;

8、学校下文确认任职资格,报教育部备案。

七、出版技术副编审评审

1、各有关单位对申报人员按任职条件初审后向学校推荐;

2、校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查;

3、校专家组(出版)测评;

4、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查测评结果,确定限额名单;

5、学校下达限额指标,按限额指标交评审费、评审材料,论文送审;

6、校出版系列高评会评审;

7、公示评审结果(两周),广泛听取意见;

8、学校下文确认任职资格,报教育部备案。

八、体育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中学高级教师评审

1、各有关单位对申报人按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初审后向学校推荐;

2、校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查;

3、校职改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测评指标;

4、校专家组(体育、会计和审计、中学教师)测评;

5、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查测评结果,确定参评人员名单;

6、学校下达参评指标,按参评指标交评审费、评审材料;

7、上报湖南省人事厅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分别进入湖南省高校教师、会计专业、中学教师高评会评审;

8、湖南省职改领导小组下文确认任职资格。

九、讲师、自然科学研究、卫生、工程、实验教育管理、出版、图书资料、中小学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

讲师、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系列:

1、各院、系(所)、附属医院组建中级职务评委会;

2、符合相应任职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

3、各院、 系(所)、附属医院按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校区职工医院、保健科中、初级职务材料报校职称办审查)。

4、校职称办进行资格复审;

5、校职改领导小组下达评审指标;

6、各院、系(所)、附属医院、校卫生技术(负责校区职工医院)、中评会评审;

7、学校下文确认任职资格。

工程、实验、教育管理、出版、图书资料、中小学等系列:

1、各有关单位按相应任职条件进行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报校职称办;

2、由校职称办组织资格审查;

3、校职改领导小组下达评审指标;

4、校工程、实验、教育管理、出版、图书资料、中小学中评会评审;

5、学校下文确认任职资格。

十、初任职称的认定

1、每年12月底进行初任职称的认定;

2、符合初任任职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

3、各单位按初任任职条件审查;

4、各单位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岗前培训合格证到校职称办领取表格;

5、校职称办审核;

6、学校发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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