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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学术期刊与评价体系二重悖论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2014年07月04

Tags:论文信誉排行网
 学术期刊有自身的发展规律,既不可以简单地被评价,也不可用自身评价标准遮蔽学术评价。两者之间的矛盾、悖论关系势必长期存在。

  一个时期以来,当人们把目光集中在社科学术期刊质量、学术腐败、发展前景等问题时,评价体系总是不可绕开的话题。庞大的社科学术期刊群体的确应该有自己的、业内公认的、符合办刊规律的评价体系。涉及评价体系及其操作规则,流行的办法不外乎三种:主观的人为判定、所谓“量化评估”,以及前两者兼而有之的综合评估。三种方法孰优孰劣,早已有学者发表过高论。但无论什么方法、何种规则构成的评价体系都不是出自期刊群体内部,均不是办刊人的本意或主张,甚至连主管部门、群众团体(各级期刊协会、研究会等)也未曾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一些技术规范除外)。因此,各种流行的评价机制、办法等,难免会使社科学术期刊陷入尴尬境地,面临悖论。

  悖论一:作为被评价主体的社科学术期刊被评价体系边缘化为“非在场”的“他者”

  与社科学术期刊相关的各种评价体系、评价机制始于何时,何人主张,大概很难说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体系、机制的问世,与期刊本身无垂直关系,并非期刊发展过程中的自然选择,而是一些期刊使用单位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的评估标准。有专家做过统计,社科学术期刊所刊发的各类学术文章,绝大多数出自高校教师之手,于是各高校也依据学科建设、申报学位点、评职晋级等需要,制定出文章刊发的相应要求:要么CSSCI,要么中文核心期刊;要么在哪一级期刊转载,要么影响因子几何。此外,一些主管部门在奖项评定、学科设置等方面,也大同小异地依据高校的标准对期刊设定级别,等等。这些非期刊工作的“需要”,催生了学术期刊的各种评价体系。在此过程中,学术期刊成为“非在场”的“他者”,现有的评估标准、评价体系的出台,或在实际工作中的实施,都与期刊不搭界,也可以说,绝非出自期刊本意。面对各种评价体系,已经“被边缘化”的学术期刊只是被动地适应,毫无主动可言。在评价与被评价环节中,学术期刊的主体地位遭到消解。就评价体系而言,学术期刊处于被“非在场”、听任非主体评头品足的尴尬境地。学术期刊的评估标准、评价体系,由学术期刊制定、认定本不需要深入说明,但现实却要遵守、听命于非期刊主体设定的各种评价标准。这种悖论长期困扰着社科学术期刊,也使学术期刊处于评价标准之外、被动等待评判之境地。假如各种评价体系、标准出自期刊自身,或许会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之虞,但评价体系无论怎样设定,前提一定是依照期刊发展规律行事,然后才是其他。当下,讨论评价体系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使学术期刊早日摆脱这种悖论的束缚。

  悖论二:“风向标”与期刊自身发展的矛盾之处

  无论评估方法、评价体系出自何方,无论社科学术期刊的主体地位如何,绝大多数学术期刊不敢轻慢这些体系或标准。时下,绝大多数学术期刊各种谋划,各种发展规划,无一不关注各种非期刊主体设定的评价体系。对于绝大多数期刊而言,评价体系已成为期刊生存与发展的“风向标”。由此产生的第二个悖论是:评价体系有其存在理由,但这些出自非期刊主体的各种评价,却成为绝大多数期刊的行为“圭臬”,也足以让人顿生疑问。一方面,这些评价体系不能反映期刊发展规律,或者说并非依据期刊自身发展规律设定,属于“非期刊”性质的评价;另一方面,期刊又不得不听命于这些体系。这些评价体系与期刊发展本无太多内在关联,但又不可对其视而不见。因此,绝大多数期刊顾及的不是个性化、学术特色与风格,而是如何迎合、遵循评价标准。如此悖论中探索前行的期刊,实在不能摆脱悖论中的两难处境:遵循办刊规律,可能会与当下评价体系背道而驰;坚持自己的办刊思路,又无法兼顾评价体系。当评价体系和期刊自身发展规律发生矛盾时,绝大多数期刊会选择前者,视评价体系为“风向标”。这种“风向标”折射的现实是:不是期刊“绑架”评价体系,而是评价体系“理直气壮”地“绑架”了期刊;不是学术期刊框定了评价体系,而是期刊被评价体系所框定。既然在评价体系设定、实施过程中,学术期刊“被边缘化”,属“非在场”“他者”,将评价体系视为“风向标”似有“顺理成章”之意味。这种由“风向标”产生的悖论,颠覆了学术发展与学术期刊的基本关系:原本是学术期刊引领学术风范,推出热点,促进发展,如今则变成期刊的定位与发展要依据评价体系行事。笔者无意否定现行评价体系的价值意义,但种种悖论关系的产生,人们对悖论关系予以拷问对学术期刊也一定有所裨补。

  现行各种评价体系及其出台不乏良苦用心,合理之处毋庸置疑,但期刊“被边缘化”为“他者”亦属不争的事实。学术期刊有自身的发展规律,既不可以简单地被评价,也不可用自身评价标准遮蔽学术评价。两者之间的矛盾、悖论关系势必长期存在。由于学术期刊服务于学术研究,归属于某个单位或部门,因此,超越现有评价体系“另立山头”并不现实。兼顾现有评价体系前提下,逐步建构符合办刊规律的评估、评价体系,应可视为一种发展趋势。简而言之,既要接受学术期刊“被评价”,也应探寻、建构新的评价体系;既需要磨合,更呼唤认同。学术期刊只能在探索前行中追求超越。

  (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北方论丛》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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